苏州市服务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六期拟合作创业投资机构初审推荐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08 10:44:23
根据《苏州市服务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苏州市服务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公开征集合作创业投资企业评审办法》(简称:“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苏州市服务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简称:“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尽职调查和专家评审结果,初审推荐北京丰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加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最终评审。
根据《管理办法》、《评审办法》规定,即日起通过媒体对初审推荐拟合作创业投资机构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周,自2024年7月8日至7月15日。
如对上述创业投资机构有异议或了解其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请于公示期间与苏州市发改委、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债务和基金管理中心、引导基金管理人苏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苏州市发改委:费一文 电话:0512-68615708
苏州市财政局:杜丽萍 电话:0512-68616686
苏州市债务和基金管理中心:何露华 电话:0512-68616628
国发创投联系人:戴沁怡 电话:0512-65126437
苏州市发改委 苏州市财政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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